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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00701)

发布者:yxy    发布时间:2020-04-29

药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00701)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人文素养、扎实系统的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科学的思维和方法、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学生毕业时能够从事药物研究与开发、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物临床应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并具备在某一学科领域进一步深造的扎实基础。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学习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医药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职业价值观,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
3.意志坚强、吃苦耐劳,具有自主学习、人际沟通及团队协作能力。
4.具有科学的思维、健康的生活态度、积极的工作作风。
5.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的权益。
6.具有科学态度、创新精神和分析批判精神。
7.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8.具有较全面的综合素质,身心素质良好。
(二)知识要求
1.掌握药学、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药物化学、生药学及临床用药的基本知识。
3.掌握药物结构、性质与生物活性的关系,掌握药物制剂的设计、制备原理及制备技术。
4.熟悉药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了解药学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前沿信息以及医药行业发展需求。
6.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资料,具有基本的听、说、读、写、译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综述的基本方法。
(三)技能要求

1.具备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物制剂、药理学等学科的基本实验技能。
2.具备药物研究与开发、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物临床应用、药物管理和药物销售的基本能力。
3.具有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以及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学制
    标准学制四年,修业年限 3~6 年。
四、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药学、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
(二)主要课程: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生药学、药用植物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药事管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临床医学概论等。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通修课程、专业主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实践创新课程等,全学程总计学分 165 学分,其中通修课程 36.5 学分(其中实验实践 10.5 学分)、专业主修课程 62 学分(其中实验实践 15 学分)、专业选修课程 15.5 学分、公共选修课程 9 学分、集中实践环节 36 学分(含专业实习 16 学分,毕业论文 17 学分,军事训练 2 学分,专业实践 1 学分),实践创新课程 6 学分。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 14.85%;实践教学占总学分的 45.15%。
六、培养过程与实施要求
(一)培养过程
标准学程 4 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历时 3 学年,为基础和专业课程学习阶段。
第二阶段:历时 1 学年,为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阶段。
(二)实施要求
    全学程贯彻落实《全国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开展以学生为中心和自主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强自然科学及人文素质培养、改革实验教学和外语教学、强化能力培养和科研训练,注重个性化培养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1. 人文素质培养: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的学习,构建高水平的人文知识结构框架;通过选修课进一步充实人文知识内容;通过第二课堂、素质讲堂、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强化学生的人文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

2.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根据现代药学学科发展需要和培养目标合理制定课程标准,精炼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与主动性,掌握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开放实验室,推进学科专业课程实验教学改革,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强化学生实验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在培养过程中,充分发挥我校生物医药产业园研发平台、实习医院、专业实验室的优势及与制药企业的密切联系,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学生为中心,实行“导师制”,推动“本科生助研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在奠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
七、教学相关安排
    详细安排表1-7。
八、考核方式
(一)课程考核
    由承担教学工作的院系负责。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末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全面、全程性评价学生的知识、技能和态度。
(二)综合考核
    包括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专业实习按照实习大纲进行,实习结束由实践教学基地考核。毕业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紧密结合本专业的实际问题,注意通过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培养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和协作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具体规范要求按照《潍坊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潍医教字[2017]7 号)》文件执行。
九、毕业资格认定和学位授予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全部应修课程和培养内容,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按照《潍坊医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之规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授予理学学士学位。